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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7月,科技部再接獲黃姓揭發人電子郵件亦揭發樓案,即依程序立案處置,並沒有從得知前2次揭發函之真實揭發人資料及與黃姓揭發人之聯系關系翻譯
科技部根據所提事證進行審查,認為有關各論文之作者排序與進獻,需要原始嘗試紀錄本等資料,根據揭發人所供應之資料,今朝沒法判袂。且供給之圖表未供應原始實行資料亦無從分辨,均須由台灣大學查詢拜訪供應。再者,由於揭發信中提到已向該期刊(bba)反映,科技部也於7月31日函請檢舉人供應期刊查詢拜訪結果翻譯
科技部暗示,客歲6月及本年5月離別接獲2位人士簽字揭發,惟該2位人士於第1次接獲審議效果通知及第2次審查時代,均向本部暗示並未提出該揭發事項。
科技部指出,已便可處置懲罰部份於客歲8月答複被揭發人及台大;至有關106年5月揭發案的地方理景象因為冒名揭發,無明白原始揭發人資料,沒法書面答複,依《行政法式法》規定,錄案挂號翻譯
科技部指出,今年7月19日及20日,再接獲黃姓揭發人以電子郵件連續3封向科技部揭發樓姓副教授不經作者群贊成任意批改改版投稿,以及將揭發人等作者完全剔除等事狀。
媒體報道台灣大學副教授樓國隆疑涉學術倫理,及匿名揭發人遭警方調查一案。科技部今天發聲明稿暗示,科技部接獲3次檢舉,此中2次為「冒名」檢舉,1次「簽字」檢舉,科技部皆基於權柄予以審議。
本年6月26日,科技部接獲台北市大安分局來函偵察疑似偽造文書(冒名)案,要求供應106年5月5日揭發案之信件與信封,科技部已於6月30日以密件函送檢舉資料予大安分局。
本文出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4/2632533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-772609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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