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志偉說,根基上,30年之前的原住民認同臭名早已不復見。只是,目下當今原居民族認同 翻譯正向意願,多半依然是以被動不自動、內醞不外顯的體式格局。所以,歷史公理與轉型公理的工作,會是一次翻轉台灣社會與原住民族關係的機遇。
他認為,當局還可以做的是友善恢復姓名 翻譯便民辦法、鼓勵方案等,但不要落入「二元論」的論斷,恢復或不回復族名,都應獲得同理與尊敬。
他增補,由於台灣社會是以中漢文化為強勢,同時反應在說話文字的權力關係,侷限我們利用族名的體式格局,若是以華語文來表示,必需受制於華語文的語意,常有沒有法切確表達甚或扭曲族名文化意涵的情況。若是採以羅馬拼音並列,卻又僅是象徵意義的呈現,現實生涯中如辦理相幹公文,總有被要求須以中文簽名為主的逆境。對於民族自立意識深刻者,而有按捺回復的意願。
楊政賢說,恢復所謂的「姓名」的同時,不正就是肯認漢人政權的正當性嗎?為何國族文化老是要隨著「漢人文化」頃斜?要或不要漢人思惟的「姓氏」軌制,有誰真正問過原居民嗎?「過與不及,都不是真正切近原住民的想一想。」
成大地科系傳授樂鍇‧祿璞崚岸說,此刻的環境對於原居民是不友善的,族人到公事機關受到承辦人員的危險,肯定放在心裡不努力,就不想改族名了。。-> 翻譯社|,-> 翻譯公司|的-> 翻譯他認為,當局應該釋放「利多」,讓更多原住民族回復族名。中心當局也應供給更多預算和資源,讓處所當局建立更便民的管道,且當局須再增強第一線公事人員的訓練。
東華大學財法所副傳授蔡志偉表示,族名的回復與利用,在某種層面來講,與其說是「作法的限制」,不如說是「人心」的侷限要來的多。即使憲法肯認原居民族地位,各項功令揭露原居民族權力的保障,且總統代表當局向原住民族報歉,但現實生涯經驗仍處處可見,對原居民族的區隔、界限、階級、輕視、訕笑等,影響原居民認同的外顯意願 翻譯社
蔡志偉指出,司法上已有複數回復的體式格局,政策上多有廉價行政的作法,但為何族名回復比例仍不如預期?他認為,必需回到「當事人」,也就是「原住民」本身。但也並不是外部影響不需斟酌,究竟表裏部身分常彼此糾結。台灣社會對於族群界限的容忍「相當懦弱」,從幾次社會大眾對於新居民同夥的群集便可看得出來。
「不要給沒恢復原名 翻譯原居民族人太大壓力,也不要落入國家挂號制度、漢人姓氏的定名邏輯 翻譯社」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成長學系副傳授楊政賢表示,良多族人知道自己是誰,有本身追溯祖先的文化邏輯,有時侯,不承認國度姓名制度,才是真正的具有族群主體性。回到最原初的「認異」,才是真正 翻譯「認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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